避孕药会引起儿童白血病 真的假的
避孕药白血病
面对流言,希望我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寻找官方回应。而不是着急着把流言传播出去,毕竟现在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都出台了,网络上传播谣言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,所以大家一定多注意。
近日,网上流传一种说法——丹麦做了一项大规模的研究,结果显示,“怀孕前3个月内服用激素类避孕药,与宝宝的非淋巴细胞白血病风险升高95%相关,在孕期内服用风险升高287%”。
相关言论(图片来源:知乎)
这个数据看着好吓人……
在辨析之前,咱们先来看看背景。所谓白血病就是造血干细胞恶性增生。在类型上,按照病程可以分为急性与慢性两种,其中前者占到了90%以上;按照恶性增生的细胞种类,可以分为淋巴细胞白血病与非淋巴细胞白血病,同样以前者为主。不管哪一种,临床表现基本相同,多有发热、出血、感染的症状。
前不久有个新闻,有个孩患上白血病,父亲担心人财两空,拒绝治疗。
(图片来源:新华网)
其实随着医生们的不断努力,各种白血病的治疗效果都在不断提高。以儿童最常见的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为例,五年无病生存率在70%~85%之间。“赢面”这么大,没有理由放弃。
当然,不管治疗效果如何,能预防的最好还是防患于未然。儿童白血病的复杂之处正在于此——儿童白血病跟哪些因素有关,一直没有确切的答案。[1]
儿童的疾病,可能跟母亲有关;而母亲这边一个大趋势是,使用避孕药的人越来越多了。丹麦学者估计,2013年,40%的丹麦女性在使用避孕药。那么,母方使用避孕药会不会和儿童白血病有关呢?
丹麦的学者通过检索发现,既往研究中,只有7项在探讨这一问题,其中5项说有关联,2项说没有关联。
之所以结果不一,可能是因为记忆偏差。有的妇女明明服用过避孕药,却忘记了,有些则相反。于是,在这项研究中,丹麦的学者没有当面调查,而是通过官方记录——出生记录、用药记录,回溯了1996年至2014年出生的1185157儿童,哪些人患了白血病、哪些人没有,以及其母亲的避孕药使用情况。[2]
有了调查结果,便可以分析数据。有两个数据特别需要注意。
一个是可信区间(Cl)。虽然研究人数很多,但是跟全球所有白血病患者比起来,仍然是一个小样本。所以,必须评价抽样的准确性。在本研究中,丹麦学者使用的是95%可信区间,它是一个范围。以下表圈出的内容为例,它表示学者们根据样本计算出的数据为1.25,而真实的数字有95%的可能在1.01~1.55之间。
研究结果
传言中,“怀孕前3个月内服用激素类避孕药,与宝宝的非淋巴细胞白血病风险升高95%相关”,很容易让人误解,以为避孕药必须为95%的白血病患者负责。然而真相并不是这样的,95%只是一个评价统计可信度的数据。
第二个数据是风险升高的程度。
在本研究中,丹麦学者使用的是风险比(HRs)。根据避孕药使用情况,将妇女分为三组,一组为从未使用过的,一组为先前使用、怀孕前三个月内不再使用的,一组为近期使用,怀孕三个月内乃至怀孕期间使用的。而风险比,是一个比值,用一组的发病率除以另一组的发病率。好处是直观,坏处么……
假如有两个班,每班都有10个人。张老师教1班,李老师教2班。期中考试后,1班有1个不及格的,2班有2个不及格的。若套用风险比的算法,我们很容易得出结论:2班的不及格率是1班的2倍。如此评价教学质量,有点不大公平对不对?
更精确的指标,是用一组的发病率减去另一组的发病率,看看相关因素(避孕药),要为哪些额外的发病率负责;再根据这一数据,计算暴露-伤害数(即长期大规模使用中,哪些病例是由避孕药引起的)。
研究数据
传言中说的“风险升高287%”,指的便是风险比。根据丹麦学者的计算,平均每年每10万不当使用避孕药的女性,可能会产生2.12例额外的白血病患者。或者这么说,从1996年到2014年接近十年的时间里,有25个儿童原本不会患上白血病,却因为母亲不当使用避孕药而患上白血病。
这么一看,就没那么吓人了吧?香烟、酒精的危害,要大得多。
那么,这项研究的意义是什么呢?
第一,正如作者在论文中所说,这项研究不是要审查避孕药的安全性,而是希望找到一个确切的白血病儿童致病因素。找到原因,有助于了解疾病的机制,进而,找到更好、更有针对性的治疗方案。
第二,不当使用避孕药不可取。
避孕药的不当运用,包括三种。
第一种,该用的时候不用。这个就不多说了,只是提醒一句:丹麦学者的研究发现,停药6个月以上,避孕药与白血病便没有显著相关性。不能一棒子打死所有避孕药。
第二种,弄错避孕药的种类。避孕药大致包括长期、短效、紧急三种,可以分为口服、非口服(如针剂)两类,按照制剂类型,又可以分为复方和单方。丹麦学者发现,只含有孕激素的避孕药不会增加儿童的白血病风险。像某些紧急避孕药只含有孕激素,但是孕激素的含量较大,副作用可能比其他类型的药物更多。不能因此就迷信其安全性。[3][4]
第三种,不该用的时候用了。除了避孕以外,避孕药还有一些额外的好处,比如治疗痤疮、治疗月经过多等。但避孕药毕竟是一种药物,有着明确的适用范围,千万不要为了额外的好处,自行服用,一定一定,要咨询过医生再做决定。[5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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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文献
[1]沈晓明. 儿科学[M]. 人民卫生.
[2]HARGREAVE M, MØRCH L S, ANDERSEN K K等. Maternal use of hormonal contraception and risk of childhood leukaemia: a nationwide, population-based cohort study[J]. The Lancet Oncology, 2018, 2045(18): 1–8.
[3]妇产科学[J]. .
[4]杨宝峰. 药理学[M]. 人民卫生出版社.
[5]江西医药邓贵华, 林建昌, 陈明进, 魏敏 -, 2015 U. 口服避孕药的非避孕性应用情况分析[J]. airitilibrary.com, .
(内容整理自“科普中国”、“科学辟谣平台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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